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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工作程序和基本要求
作者: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
2010-02-01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工作程序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2、岗位设置方案核准;

3、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4、广泛征询意见;

5、组织实施。

二、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上级有关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规定,从本单位现有人才队伍现状出发,结合事业发展要求,科学合理地开展岗位设置工作。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机构编制情况:主要职责和任务(职能)、单位规格、经费形式,编制数、内设机构。
    2
、在册正式人员情况:在册正式人员总数。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兼任(已聘任)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

3、确定主体岗位,占岗位总量的百分比。

(二)拟设置岗位情况

1、拟设置岗位总量,主体岗位是XX岗位,占岗位总量的XX%,其他两类比例分别占XX% XX%

2、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和数量;

3、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专业技术主系列是XX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XX%

4、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5、将拟设置岗位情况填写到《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中。

三、岗位设置方案报批材料

1、岗位设置方案报告

2、《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四、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按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并编制岗位说明书。

(一)实施方案须包括以下内容

1、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政策和依据

2、实施范围

3、核准岗位情况

4、拟设置岗位明细

5、岗位聘用办法

6、实施步骤

7、组织领导(聘用组织)

(二)编制岗位说明书

五、岗位聘用及其程序

1、公布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等;

2、工作人员申请应聘;

3、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4、按岗位要求,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可根据单位实际,选择现有人员考核过渡、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等一种或多种聘用上岗形式);

5、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6、公示;

7、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岗位聘用情况备案

事业单位在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后,应及时向政府人事部门备案。经组织、人事部门及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审核认定后,兑现相应等级的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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