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调研阶段工作的意见
本局各处室、中心:
我局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学习调研阶段),从3月中旬开始,按照《市人事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和局党组要求,已全面展开。为进一步提高学习调研阶段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做到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人员、学习效果“四落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组织集中学习
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目标要求,紧扣全市“保增长、促转型,保民生、促和谐”的总要求和我局“关注民生、重视人才、促进稳定”的工作思路,各支部、各处室(中心)要组织党员干部运用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网上学习等形式开展深入学习,有针对性地消除在科学发展上的模糊认识,更新发展理念。
1、开展集中学习。学习时间为
2、举办专题报告会。安排在时间4月中下旬。拟请江苏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事厅厅长赵永贤同志以“科学发展观与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为主题举办专题报告会,帮助党员干部开阔思路、拓展视野、坚定信心,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我局公务员队伍的业务水平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报告会除全局人员参加外,还将邀请区县人事局长、部门(单位)人事处长参加,地点在人才大厦。
3、观看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专题片。时间为
二、积极开展交流讨论
从我局实际出发,在充分运用去年全局解放思想大讨论成果的基础上,紧扣学习实践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党员学习交流会、解放思想大讨论等活动,统一认识,找准问题,交流体会,推动全局工作在进一步科学发展上形成共识。
1、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交流讨论。按照市委要求,组织3次党组中心组的学习,第一次时间为
2、开展党员学习交流讨论。时间为
3、深入开展“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时间为
三、大力开展专题调研
在深入学习、解放思想、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局领导班子结合局中心工作,围绕人事人才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带领相关处室深入基层和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专题调查研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找准党员干部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路问题,需要解决而且能够解决的体制机制问题,需要办好而且能够办好的民生实事,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整改。
1、开展专题调研。4月中旬和下旬各安排一次调研。调研课题由各处室(中心)结合本单位本职工作酝酿、上报后,再由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组成若干个调研小组,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当前“保增长、促转型”的工作任务,带队开展调研。调研活动中,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开通电子邮箱、设立意见箱等多种渠道,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认真进行汇总和梳理,切实找准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形成调研报告,为第二阶段工作奠定基础。
2、深入开展“关注民生、服务人才、促进和谐”主题实践活动。时间为
3、进行调研成果汇报交流。时间安排在
在调研成果汇报的同时,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对第一阶段的学习调研情况进行小结,同时对第二阶段(对照检查阶段)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党组负责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 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各支部、各处室(中心)要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加集中学习,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带头找准突出问题。要统筹兼顾、周密安排, 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推动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抓活动、促工作、促发展、促稳定。
2、注重分类指导。要突出重点,着力抓好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开展评议、积极实践,通过学习交流活动、主题教育活动和专题调研等活动, 激发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热情。对离退休老同志和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组织方式。
3、强化督促检查。局活动领导小组根据活动的进展情况,将进行督查指导,确保市委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各支部、各处室(中心)要认真督促检查,坚持会议记录、情况报告等制度,切实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人员、时间、内容、要求落到实处。
附:南京市人事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实施计划表
南京市人事局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